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法律研究 » 正文


咨询电话:15306593644

奔驰奇瑞“eQ”品牌之争可能奇瑞要失望了

 人访问   分类 : 商标法律研究   QQ咨询    成功案例    资质证书    关于我们

案情简介:
2014年11月5日,奇瑞全新纯电动车型eQ正式上市,这款电动车在QQ平台打造,外观内饰设计上基本延续了QQ的设计,配置上也相差不大。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此申请了奇瑞eQ商标,申请日期是2014年6月11日,注册日期是2015年7月21日,可见奇瑞在品牌布局的时候还是有明显的规划和布局的。

2016年奔驰正式对外公布旗下全新纯电动汽车子品牌——“EQ”,按照奔驰当时透露的产品规划,其首款纯电动汽车将在2018年投产。眼看2018马上就要到了,奔驰通过马德里国际途径一口气在中国提出了“EQ”相关的众多申请案。



可见,奔驰在2016年提交了EQ品牌申请,并与7月28日获得国际注册,此后提交了领土延伸保护,并于2017年1月19日被我国的商标局受理,现在还在等待审查中,时间应该是9个月内。

奇瑞的异议理由:
奇瑞汽车眼看奔驰打到老家来了,而且还要把自己的EQ商标拿走,想想当年“QQ”品牌的一波三折,于是乎提出了异议或者说准备异议。奇瑞公司认为,奇瑞eQ在2016年全国销量达到1.6万余台,市场占有率高达6.5%,是拥有一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的,故异议理由如下:
1、奔驰“EQ”与“奇瑞eQ”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30条的相关规定,应不予核准注册。尽管“奇瑞eQ”和奔驰“EQ”在字母大小写上略有微小差异,但根据2016年出版的《商标审查标准》有关商标近似审查的相关规定:“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奔驰“EQ”与“奇瑞eQ”指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电动汽车产品),极其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3、戴姆勒为全球知名汽车公司,进入中国时间较长,对中国汽车市场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应当关注到“奇瑞eQ”的商标使用和推广情况。在明知奇瑞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eQ商标情况下,仍然申请注册EQ商标,构成《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情形,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王嘉律师点评:
1、两者商标存在一定区别。奇瑞公司申请的“奇瑞eQ”,而奔驰申请的是“EQ”,从整体上看来两者存在一定区别,且“奇瑞eQ”的侧重点以一般消费者认识看来是在“奇瑞”两字上,而非“EQ”。
2、英文商标与字头商标的审查规则不同。奇瑞公司在申请了“奇瑞eQ”商标后又提交过一份单独的“EQ”申请案,如下图:

该“EQ”就是设计过的字头商标,也就是属于图形的范畴了,所以奇瑞汽车知道字头商标的意味着什么?而且从其“Q”字母一捺还指定颜色知道,奇瑞公司不仅知道还很熟悉这些细节。
3、“EQ”+26个大写字母存在太多变量。奔驰除了申请了“EQ”,还一口气申请了EQA、EQB、EQC、EQE、EQS、EQG、EQX、MEQ、EQ Boost、EQ Inside,当然以后还会有其他字母在后面。再加上前文说的第2点,也就是字头商标的问题,即图形化设计的问题,那么这个字母的发挥空间就是几何级的增加了,所以奇瑞公司能堵齐吗?本律师表示怀疑。
4、“EQ”本身存在商标名称通用化的风险。这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优盘、微信商标之争。
5、奔驰有钱。也是本案最重要的一点,阿里巴巴异议了所有商标中带“淘”字的品牌,里面不乏一些本律师代理的案子,其重点就是有钱,但是如果对手也有钱,谁赢谁输那可不一定了。

本文标签:商标异议  商标争议    

访问相关文章:

搜索

资政知识产权律师团



© 2010- 版权声明:本博客不具备盈利属性,所有文章仅供参考学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有侵权可发送邮件(1458361360@qq.com)通知删除
杭州资政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2幢411-412室 | 浙ICP备14020287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0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