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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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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向来是各国企业的重要出口市场,但只要经营出一番局面,这些过江龙免不了要面对专利诉讼的震撼教育。也因此,申请人若经过评估,认为公司的触角应会延伸至美国的,多会积极在美国前线做专利布局,美国专利申请成本理所当然成为重要的知识管理议题。

然而,美国专利申请不必然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且不同地区属性的事务所往往有不同的收费策略,又会依客户个别状况给予不同的报价优惠,因此以下仅就官方规费讨论。 

基本规费说明

一般美国发明专利正式申请案通常申请程序及规费

个别申请案送件后的「命运」差异极大,申请人所提出的美国发明专利正式申请案,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并需依不同阶段、状况依法缴交相关规费。





以上美国专利规费系2011年2月15日官方报价,但因规费时有调整,实际费用应以缴费时的官方公告信息为准。官方公告完整规费请见:http://www.uspto.gov/about/offices/cfo/finance/fees.jsp。

小实体规费

依35 USC 41(h)条文规定,若申请人为自然人、非营利组织、美国《小企业法》(Small Business Act)定义之小企业,即37 CFR 1.27条文所谓小实体(Small Entity),多项规费可获减半优惠。但需注意,是否适用这项规定,其判别复杂度可能高于想象,主张小实体资格前应详加确认,以免因小失大。若有疑虑,即如MPEP 509.03.VI.所说,申请人不应做此主张。

退费

规费缴纳后,USPTO依法一般只能退还错缴、溢缴的规费,但若申请人在实审前撤案,USPTO可退回先前所缴检索费、超项费。不过主动撤案是申请人有意之作为,嗣后若改变心意,已放弃的申请案将无法挽救。

规费调整

各项规费应缴金额是以缴费日的官方公告数额为准。按照往例,USPTO通常会在新年度展开时调整规费,以反映物价波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