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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海外维权的一些思考

资政知识产权 0




一、企业的全球商标战略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商标是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企业海外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应依据海外市场当地的商标法律,及时在市场国申请商标注册,以确保在当地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后期的市场开拓工作扫除知识产权障碍。

在国际竞争中,企业应注意树立全球商标战略眼光,以企业本身为主导,通过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欧盟商标注册体系或者有关国家的国内注册程序,不断加强国内知名商标在海外的申请注册,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商标海外维权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完善企业商标权的保护。

二、政府在商标海外维权中担任的角色

1、加强商标领域的国际合作,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推动作用。

2、积极开展商标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我国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共同努力,继续大力开展商标宣传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健全内部的商标维权机构,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完善企业的商标战略规划,以配合企业自身的市场开发需要,积极、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商标权利。

3、进一步加大商标局指导企业海外注册商标和维权力度。

我国52家企业在商标局的指导和协调下,成功避免了企业名称作为商标在加拿大被恶意抢注,商标局还协同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成功解决了“孔子学院”商标在哥斯达黎加被恶意抢注一案,哥斯达黎加商标局已依法撤销Mark International公司恶意抢注的“孔子学院”商标;成功指导了镇江醋业协会“镇江香醋”集体商标在韩国的维权工作,韩国特许厅已于2010年10月26日作出异议裁定,驳回了韩国涉嫌恶意抢注的“镇江香醋”商标。(本文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法律处:作者:原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