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商务网-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浙江杭州企业品牌建设服务

杭州公司核名应提交材料规范

分类:杭州公司注册| 发布:五洲商务网| 查看: | 发表时间:2011/7/27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www.hz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本文来源:杭州市工商局)
 

前后文章阅读:
«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创立  |  外观专利申请中对外观设计分类要求 »
五洲商务网-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浙江杭州企业品牌建设服务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如有质疑,请联系本站;如有转载,请尊重作者并注明原文地址
本文标题:杭州公司核名应提交材料规范
本文源于:五洲商务网http://www.liketm.com/
原文地址:http://www.liketm.com/hzgongsihemingcailiao11727.html
本文标签:
        联系我们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Live Chat by comm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