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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龙游县企业专利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资政知识产权 0


龙游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部分条款成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助推器”。

《意见》中指出要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工程。一是对法人获得国内专利权,按发明专利每件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按3000元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发明人奖励;自然人获得国内专利权,按发明专利每件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通过PCT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每个国家或地区给予10万元的奖励(每件专利限两个国家或地区)。二是企业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投入生产,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生产企业20万元。三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县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四是对进行国家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已完成内审运行的奖励5万元,继续完成外审验收的再奖励8万元。五是对于获得国家、省级、市县级专利奖项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此外,针对开发新产品或成功转化科技成果10项以上、专利代理量达到200件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奖励10万元。对新设立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奖励10万元;对新引进或企业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产品检测中心),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龙游县知识产权工作必将走上新台阶,进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