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资讯 > 知识产权新闻 > 正文

兰溪专利申请:兰溪市顺利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复核

资政知识产权 0


兰溪市位于金华市西部,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部边缘。兰溪城市发展经历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属商业城市阶段,城市面积约 1.5平方千米,人口约3万人;新中国成立后至1985年前属工业城市阶段,城市面积扩大到4平方千米,人口5.2万;1986年以后为工业和旅游城市阶段。2005年市区建成区面积达25.22平方千米,人口22.54万人,绿化覆盖面积81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21平方米。2012年人口66.60万人,绿化覆盖面积1216公顷,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47平方米。行政区下辖兰江、云山、上华、永昌、赤溪、女埠6个街道;游埠、诸葛、黄店、香溪、马涧、横溪、梅江7个镇;灵洞乡、水亭畲族乡、柏社乡3个乡。

2016年,兰溪市科技局以专利提升工程为抓手,推进企业专利量质并举,专利示范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新增省专利示范企业1家,金华市级专利示范企业11家,兰溪市级专利示范企业14家。各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近几年兰溪市积极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创建,强化政策支撑,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科技强市创建工作经费,用于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省专利保险试点市创建、科技对接专场活动、科技项目审计、科技创新宣传、开展老科协工作等。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新认定的各级创新型企业(试点或示范),按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各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金华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各级农业科技企业,按省、金华市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科技项目(含技术创新项目),有上级政府资金资助的,按有关规定配套奖励;无上级政府资金奖励的,通过验收后,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新产品(含工业新产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经省级立项备案确认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每项再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本级科技项目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其他专项分别予以奖励,其中重大项目奖励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5万元,其他专项的奖励另行制定。

2017年7月,受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委托,金华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兰溪市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核。专家组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审阅了相关文件、材料和统计数据后认为,兰溪市的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了“三年累计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分别达到3000件、24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等既定目标和任务,达到了省级考核指标要求,专家组评审评分426分,超过400分的复核标准,同意通过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