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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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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职责

·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
·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 
·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党委
三、人事教育部
四、审查业务管理部
五、自动化部
六、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七、机械发明审查部
八、电学发明审查部
九、通信发明审查部
十、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
十一、化学发明审查部
十二、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
十三、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
十四、实用新型审查部
十五、外观设计审查部
十六、专利文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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