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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之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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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精神,保证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

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是通过利用信息基础设施、网络通讯技术、信息资源和数据处理技术等,加强信息技术对农业和农村的全面渗透,为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提供其各自所需的、各种有价值的市场信息、知识信息和服务信息。同时建立星火计划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该行动综合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卫星通讯技术和其他信息技术,对现有信息传播体系进行集成整合,完善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网站质量,扩充农业信息量;加强信息标准建设,构建智能化农村社区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建立三大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农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企业信息服务体系和星火计划管理服务体系,全面、高效、快捷地为农民、农业企业家和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促进农村信息化进程,利用"村村通"、"科技110"等模式,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农村基层适应市场的能力;建立高效的应用示范体系和灵活的推广机制,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和文化素质。



二、必要性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信息化水平低,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市场需求及营销等方面的信息获取困难,农业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状况十分严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一方面各级领导需要快速、准确、全面地了解其变化趋势,科学地制定生产计划,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实现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的科学化,以解决传统分散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广大农民迫切需要有关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市场状况的信息,以解决生产管理中品种、栽培、施肥、灌溉、植保等方面技术难题,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综合运用农业信息技术已逐渐成为农村面向21世纪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护生态环境、适应市场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利用信息技术将现有单项农业技术进行组装配套,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建立综合型农业信息系统平台和信息网络,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政策、技术、农产品价格等信息,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经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已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因此,实施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对于改造传统农业、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现有工作基础

我国农村信息化科技工作经过近10年、特别是"九五"期间的发展,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话"村村通"等工程,无论是在信息传播基础设施方面,还是在农业信息平台和资源建设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基础。 利用互连网技术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农业信息发布、浏览、获取、处理和加工。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正在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广泛渗透。科技部于1999年开通了"中国星火计划网",农业部开通了"中国农业信息网",有关省市纷纷开展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部分涉农企业也进行了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大量的农业网站不断涌现。据统计,目前我国涉农网站有2100多个,且每年以近300%的速度增加。

信息技术人员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日趋完善。部分省市已拥有相对独立的农业信息中心和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 此外,国家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相关技术的研究,亦为实施农村信息化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目标和任务

1. 目标

信息化科技行动的目标是:面向农村、农业企业和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开发一批农业信息技术产品和多媒体信息系统,建立高效的农业科技传播体系,为农业生产和管理人员提供各类先进适用技术、生产管理知识。

建立农民技术服务体系、企业信息服务体系、星火计划管理服务体系三大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有效、快捷地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和服务信息。重点加强中国星火计划网站和全国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的建设,在全国选择 10个省、20个地市、100个县进行示范,利用"村村通"和"科技110"等模式,加快信息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进程。

2. 主要任务

(1)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引进专家系统平台,开发推广面向农民的种植、养殖和加工等专项技术教材,直接为农业生产者服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专家,通过培训、现场诊断、网络答疑等形式,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农技110专家咨询服务台和农业科技信息咨询台,就农业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农村基层干部、农技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研究开发一批成本低、方便快捷的便携式农业信息系统和网络终端设备,实现信息的快速传播,方便农户在田间地头使用;开发一批实用的农业多媒体信息系统(VCD),图、文、声并茂地传播各类实用的农业生产知识和科技成果。

(2)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系统、农产品市场信息实时发布系统、农产品市场信息智能分析与配置系统、农产品市场信息综合发布系统、农产品交易智能联络系统、农产品电子议价系统等。 (3)星火计划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国家星火计划网站,使之成为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核心网站。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提供有关国家农业科技政策,星火计划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4)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体系建设

在全国选择10个省,每个省选择2~3个地市,所选地市内相对集中地选择10个县,每个县选择5个乡镇、10个农业企业、20户农民,建立应用示范体系,带动周边地区的农业信息化进程,促进区域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实施与管理

1. 申报

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项目由省(市、区)科技厅(科委)负责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报《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报条件

(1)具备较好的农村信息化设施基础和工作基础,能够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2)每个省在2~3个地市的10个以上县范围内相对集中地组织实施,每个县的实施规模不少于5个乡(镇)、10个农业企业、20户农民。

(3)省、地、县三级网络体系中要分别有6名以上、4名以上、2名以上的固定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和运行维护。

(4)建立政府宏观管理,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村信息化行动的顺利实施。

3. 评审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农村信息化行动实施省区和项目承担单位。

4. 管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星火计划管理办法》对项目实行运行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省级信息服务网络,地市级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面向信息查询、信息发布的县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中心,连接相关的乡镇、村、农业企业和农户。对实施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的地区,统一使用星火计划徽标。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每年 12月底前向所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科技部星火办对运行情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5. 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项目结束时,由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须在验收后 1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六、保障措施

1、对批准建设的项目,科技部星火办将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项目涉及的省、地、县分别按1:1的比例配套资金,并提供所需的人员、场地条件。

2、地方各级政府应成立以管理和监督为主的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部门和地区间协调、资金的配套和落实等工作,加强对信息化行动的领导。 3、建立农业信息专家库,并通过信息网络加强农民与相关专家的联系。(本文来源:浙江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