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2011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备案申请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杭州高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公室:
现将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1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2〕014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定办公室统一到我办领取相关企业证书,同时上缴原证书。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 一二年一月三十日(本文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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