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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现状并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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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伴随而来的海外维权问题也日益重要。本文通过案例展示了我国企业海外维权的困境,同时总结了其他国家进行海外维权的策略,对我国企业维权可以进行借鉴的内容,以及企业自身所能作出的努力提出了总结和建议。

一、引言

中国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地参与到国际竞争中。中国企业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必然影响出口目的国家的贸易发展,与此相伴,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通过贸易壁垒(反倾销、反补贴)和知识产权壁垒(337调查、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等)限制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限制我国企业海外发展,因而,我国企业海外维权已经成为企业海外贸易过程中不可避免要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企业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案例进行了应对方法的总结,并且对国外一些国家所采取的海外维权方式进行总结,从而总结出适应于我国企业的一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应对策略。

二、我国企业海外贸易维权现状

据统计,全球71%的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3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仅自2008年11月以来,中国就遭受超过100项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占同期世界各国各地区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三分之一强,名列世界第一。知识产权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所重视,但我国企业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壁垒和贸易壁垒时,大部分仍然处于被动局面。

案例1:2005年7月1日,Unilin集团公司下属的三家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指控中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共计30家企业所生产的强化木地板侵犯其专利,请求发起337立案调查;5日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和中国林产工作协会召开商讨会,分析案情,最终在商务部的组织下,约有18家中国企业应诉;直到2007年1月,ITC公布了仲裁结论,除深圳燕加隆公司的“一拍即合”锁扣地板没有侵犯Unilin公司的专利权外,其他被诉中国企业在美销售地板的侵权行为均成立。

燕加隆公司虽然在此次诉讼中取得胜利,但其在海外维权的道路漫长而艰辛,自2004年开始,该公司已4次遭遇海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及再调查,尽管在这些事件中全部胜诉,但该公司在海外维权的道路上花费的金额保守估计也在三千万以上。

案例2:2006年3月20日,ITC进行投票表决,决定对进口墨盒及其组件进行337调查,在涉案的24家企业中有9家为中国企业,包括中国大陆的3家企业、中国香港的5家企业和中国澳门的1家企业。中国涉案企业在接到调查通知后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珠海纳思达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是不能联合该公司也会单独应诉。而此次事件中,涉案的24家企业,只有中国这一家和德国的一家企业应诉,其他公司全部退出美国市场。最后,在历时两年多的诉讼中,尽管中国的墨盒企业没有遭遇全面的败诉,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巨额的诉讼费用和部分企业退出美国市场。

事实上,类似以上两个案例的案件众多,并且结果是大部分案件都没有进入实质审理程序,绝大部分案件没有走完全部诉讼程序就已终结。由于中国企业不出庭或者不积极配合取证提前终结的案件占一半,其余案件也大部分以和解结案。最终造成的案件影响通常大部分都是中国企业的产品被禁止继续进口、销售,少部分案件中国企业支付了和解费用,得以继续进入国外市场。类似于深圳燕加隆这样可以胜诉的企业很少,且代价很大。

因此,不论我国企业对待海外知识产权壁垒是积极应对或是消极退出,企业所受到的精神和物质损害都十分巨大,非一般中小企业能承受,因而我国企业的海外维权之路漫长而被动,尽管我们也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目前的状况还是难以短期内改善。(来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现状和对策;作者:仇颖,高立虎,张毅,张雪,曹斌宏,唐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