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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与商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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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与注册商标是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它们都是企业重要的工业产权,不论是字号还是商标,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企业便享有专用权,受 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它们都代表着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即这种商品是谁生产或经营的。在这里,不管字号与注册商标是一致的,如“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商标,还是字号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如“上海卷烟厂”与“中华”商标,它们所代表的都是商品的来源,能够帮助消费者认牌购物。

再次,它们都是信誉的标志,我们把企业叫做“老字号”、“知名企业”也好,还是称它的商品为“名牌”也好,其含义只有一个,那就是它们都代表着企业的信誉,标志着企业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有较高的知名度,标志着企业的产品不论在质量上、技术上还是在售后服务等方面都有着切实的保证。信誉就是财富,有了信誉,才会占领市场,才会更加扩大市场。

最后,它们往往是一致的,即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

以我国从1989年至1997年间认定的42个驰名商标为例,其中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名称完全相同的有30个,基本相同的有2个,两者共占近80%,如1989年认定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的“同仁堂”商标,1997年认定的“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的“长虹”商标等等。企业名称与注册商标相一致这样一种做法,对于强化宣传企业形象,不失为一种重要手段,也愈来愈为更多的企业所使用。(本文作者:周利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