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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我国的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同我国的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本条所指的“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八一”军旗,军旗为红底,左上角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勋章”是国家有关部门授给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人或者组织的表示荣誉的证章。

1.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军旗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
例如:

“八一”军旗,类似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一”军旗,类似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含有“军旗”字样,但在发音、含义或者外观上明显有别于军旗,从而不会造成公众误认的除外。
例如:
含有“军旗”字样,但明显有别于军旗的,可以使用含有“军旗”字样,但明显有别于军旗的,可以使用







2.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勋章的名称、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特定勋章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勋章相同或者近似。
例如:
此类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此类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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