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文创如何通过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
资政知识产权
故宫,旧称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的中心,是明清两个朝代的皇宫,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木质结构的宫殿型建筑,宫殿中设立了综合性的历史艺术馆,收藏有大量古代艺术珍品,是中国收藏文物最丰富的博物馆,也是世界著名的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
后续出现一系列受故宫建筑艺术以及沧桑历史的文化影响力的历史剧、纪录片、宫斗剧,如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电视剧《延禧攻略》,打开了观众们对故宫中文物的认知,在那些华丽精致的外表下,或许有着无数动人的故事与情意,人们对这些充满感情和匠心的物件儿有了更多了解的冲动。
故宫影视热播也增强了故宫的商业价值,使人们对故宫的传统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此,电商平台上有关于故宫文化的产品十分火爆,2008年,负责整个故宫周边纪念品的机构——故宫文化中心在淘宝网设立了一家“故宫淘宝”店,2016年,故宫博物馆又在天猫上设立了一家“故宫文创”,这两家故宫店铺产品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近年来,故宫淘宝店、天猫店因其火爆人气频出爆款,越来越多的商家们都开始蹭故宫店铺人气和热度,推出一些性价比高的仿制品。近日,故宫的淘宝店铺刚刚公布了产品停产消息,电商平台上的其他所谓的“故宫联名”的店铺产品却卖得风生水起。搜索淘宝关键词“故宫口红、故宫联名”等,会出现多达百余款与故宫店铺产品款式相似的产品。这些产品外包装有一些使用“仙鹤”、“花鸟”、“祥云”等图案作为外观设计,仅从外观上看与故宫的淘宝店、天猫店的产品十分相似。有一些直接打着“故宫IP授权”“故宫联名”的旗号,被问及能否出示授权证明时,对方却未不予回复。这些“故宫IP授权”“故宫联名”的字眼和相似的产品外观都有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的嫌疑。
这些电商平台上某些与故宫店铺上相似、甚至一样的产品有可能会侵害故宫店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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