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冠捷造
五洲商务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9日 16:43 中国家电网
昨日,冠捷科技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荷兰飞利浦订立商标许可权协议,获后者授权于中国独家商标使用权,为期五年。
公告称,飞利浦同意授予冠捷的全资附属公司--艾德蒙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独家权利及许可使用证,允许其于中国将飞利浦商标用于范围内产品及相关宣传资料上。
冠捷科技同意根据在华产品营业额的指定百分比向飞利浦按年交付许可使用费,商标许可协议的有效期为五年。飞利浦认为此举将增强公司在中国电视机市场的业务,同时也符合公司加强亚洲业务的策略。飞利浦持有冠捷科技约2.69%的股权。
飞利浦将其于中国推广及分销各式各样彩色电视产品的业务注入一间附属公司,然后将之售予艾德蒙,代价为123万欧元(约1,279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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