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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通信行业商标注册项目建议
资政知识产权
依据《商标法》第四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为了便于广大商标申请人找到需要的商标分类(大类)、群组(小类)、产品或服务项目,特整理《各个行业商标注册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推荐》,建议收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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