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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商标注册和维权流程

资政知识产权 0


波兰老商标法律是1985年1月31日颁布的,该法于1985年7月1日生效。根据老法(1963年3月28日法)授予的权利继续有效。现行商标法律为《工业产权/Prawo własnośc iprzemysłowej》,于2000年6月30日生效。波兰于1991年3月18日加入《马德里协定马德里协定书》,于1997年3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

商标事务主管机构及要职能

波兰专利局:负责专利、商标的授权确审查;大区法院regional court:大区法院和上诉中设置有知识产权法庭IP courts,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的民事案件审理;上诉法院appeal courts:上诉法院负责对不服判决的案件进行审理;华沙大区行政法院regional administrative courts:统一审理商标行政确权程序的诉讼案;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最高行政法院负责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海关:知识产权的进出口保护。

可注册的商标类型:文字商标、图形立体位置声音颜色组合商标、 花纹商标(Pattern mark)动态商标、多媒体商标、全息图商标等。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