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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营销应该谋定而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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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仅是个人的一点点见解,囿于笔者生活阅历,这些经验更多是写给哪些刚刚从大学毕业,通过司法考试正准备加入律师大军的朋友。



今天看了几篇关于律师营销的文章,其中不乏有让笔者感慨良多之处。在《将年轻律师嫁到500强》一文中这样写道“上海一位在专业领域享有声誉的青年律师骨干在成名后做讲座时,曾讲到自己在刚当律师时的困境和窘迫,在最初没有案源的情况下,收入很低,困窘时,连牙疼都没钱去看病”。这是何等的艰辛啊。



笔者是2009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在考试之前我就听很多万国(当年一家非常牛的培训机构)说过,司法考试通过仅仅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今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



2009年11月份吧,也就是司法考试出成绩后的一个月,笔者去到了一个县城律所实习,指导律师是一名非常不错的老律师(杭州市的十佳青年律师)。他从30岁开始迈入律师这个行业,可以说是历尽艰辛。在开始的几年里,他几乎没有任何收入,因为他没有案源。不过或许是正因为他没有案源,让他在那段岁月里学习了很多老律师都不熟悉的法律法规,为他今天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律师这个行业其实入行真的挺容易的,只要会读书,考过司法考试,实习一年出来就是律师。或许正因为入行门槛低,导致了现在很多律师出现了像前文中上海那位律师牙疼没钱看病的问题,核心点就是案源。



这次两会,于宁提出不能让律师“找米下锅”。当然,学习西方国家在律师队伍中挑选法官、检察官,这种做法绝对是可以的,但是是不是一棒子打死,律师一律不得营销宣传呢?肯定不是。毕竟现在是市场经济,有背景的孩子可能对此无所谓,但是那些没背景的孩子如果不去营销宣传自己,别人又怎么会知道他会这门技能呢?



我认为律师需要自我营销,但是任何事情都应当谋定而后动。律师营销不是急功近利,而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



在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了县城的那家律所,告别了带我的律师。坦白的说我很惭愧,我觉得自己的年轻气盛弄糟了很多事情,我有点受愧与自己的指导律师。再次,笔者表示由衷的感谢,感谢您的悉心教导。



值得欣慰的是我找到了一条比恩师要稍微好一点的律师营销之路。



律师的法律服务目前渗透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但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各行各业似乎都有类似于律师的中介服务机构,如商标事务所、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等不一而足。各种领域只要是有利可图的,非律师人士都可以进入。



本人就是进入了一家商标事务所,替社会上的各种企业申请商标、专利工作。在此期间当然也不忘继续研习各种法律知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法。



本人意欲通过3到5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人脉的积累过程,这也算是为后来的律师道路铺路吧。



本人也曾写过一篇文章,讲新生毕业通过走销售的道路来积累客户的事,但是很多朋友反映这样会使自己失去一个律师的正义感。笔者对此有些不解。因为一个人,不管他是不是律师,销售是他求生的一种手段,没有正义感绝非销售工作的必然产物。我相信,只要新人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通过3到5年时间完全可以积累起自己需要的律师资源起来,这些人脉都是你日后走向成功的基础。



笔者简介:五洲商务网创始人,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法务部职员 王嘉;笔名:长恨勿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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