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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注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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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注册,即在马德里体系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体系受两个条约约束: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后者的订立是为了使马德里体系更加灵活,更能适应某些未能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的国内立法。另外,马德里议定书对实行区域性商标注册体系的政府间组织成员敞开大门。这两个条约并行、独立却得以共同操作,其共同实施细则于1996年生效。  两条约的目标是为商标所有人简化行政程序,使其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低成本在所需国家里获得商标保护



中国加入马德里协定时间是1989年10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时间是1995年12月1日。截止2010年7月15日,共有85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或称缔约方)。



马德里体系的目前的工作语言为法语或英语("协定"所使用的工作语言仅为"法语";"议定收"所使用的工作语言可选择"法语"或"英语")。



马德里体系在商标世界,2007年全球非居民商标申请共965000件,其中370000是通过马德里指定延伸,占38%。截止2009年12月31日游效国际注册,共有515562有效注册,相当于560多万活跃的国内或地区注册,169929商标所有人。

截止2009年申请数最多的国家是德国,申请数是4793,比重13.6%。中国是1358排在第8位,比重3.9%。但是被指定延伸数最多的国家是中国,14766,比重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