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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舟山市市级科技项目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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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经科)局、功能区管委会、市属相关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启动之年,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技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启动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科技(经科)局、功能区管委会、市属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社会和谐发展等目标,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向:

(一)产业提升领域:重点支持船舶与海工、水产品精深加工、光机电一体化、港贸物流、海洋渔业、海洋旅游等传统产业升级;现代航空、绿色石化等新支柱产业和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培育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资源环境、人口质量与健康、公共安全、减灾防灾等民生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等。



二、项目申报分类说明

市级科技项目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合作项目、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同一项目不允许各类别重复申报。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牵头实施。

市级科技合作项目指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外科技企业共同实施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

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目标,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的事业单位可申报承担。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限额申报

按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求,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采用限额申报。各县(区)科技(经科)局、功能区管委会及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把控,并择优推荐,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限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网络申报

市级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已于9月30日试运行,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必须通过舟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网址:舟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单位在线填报《舟山市科技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费概算表》,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31日。

(三)纸质材料

1.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有水印,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申报类别如为市级合作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申报单位如为企业须同时提供上年度和申报前一个月财务报表,以上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 各县(区)科技(经科)局、相关功能区管委会及归口管理部门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6栏),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时间安排

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于2016年10月9日启动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申报资格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市级科技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限制申报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企业承担市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如有在研市级科技项目未验收单位,限制申报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



四、项目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采用集中受理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将材料统一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管理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1209室。联系电话:2280781,联系人:范会生、倪晓磊。 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计划管理处:2280780,2280781

海洋科技管理处:2280775,2281178

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心:2281282,228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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