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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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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健全省、市、县三级专利、商标、版权、农业、林业行政执法和服务体系,建立执法维权网络,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支持100家地方知识产权局实施“5•26”工程。遴选200家司法机构、研究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进入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继续推动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完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制度,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大力充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实施“三五工程”,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建设。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年度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考核及督查督办制度,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和沟通移交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诚信档案及重点监控名单制度。



加强国际贸易投资中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发布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指导信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建设和专题分析研究,进行保护知识产权海外宣传,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库、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和重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等,搭建政府、企业、行业(商)协会、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的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本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