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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举证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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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举证通知书
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求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①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②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者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
于2019年11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当事人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
XXX公司:

本院已经受理XXX诉你单位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随文发送起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应诉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答辩时,应提交法律文书送迖地址确认书,送交本院按时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三、本案已确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
四、应在开庭前前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人代为诉讼,还应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五、本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
六、你公司可以选择登陆上海高院网,或拨打12368热线等方式联系法官、查询案件办理信息等。
你公司的诉讼服务密码为:****,24小时后可使用,请安善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印在本通知的背面,请仔细阅读。
附:1、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2、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3、胜诉案件诉讼费用退还告知书
4、当事人“胜诉遐费”银行账号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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