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上城区区专利试点企业培育的通知
资政知识产权
区内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扩大示范效应,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办决定开展区专利试点企业的培育工作。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在我区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股份制企业或国有、集体、合资等各种性质的企业;
2.有开展专利工作的意识,并有一定专利管理工作的基础;
3.专利申请历年累计(含已授权)5件以上或发明专利申请(含已授权)2件以上;
4.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技术,并已在本企业实施;
5.企业的年产值近三年来平均达到500万以上;
6.企业每年有一定的科研经费用于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并设有技术中心或科研部门;
二、申报材料
1.填写《上城区专利试点企业培育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
四、试点工作主要要求
1.建立健全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有领导、有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有规章制度;
2.专利申请不少于10件;
3.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利基础知识的培训不少于该类人员的30% ;
4.专利技术的产业化产值要达到企业年产值的30% 以上;
5.利用专利文献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占领市场的能力;
6.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7.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区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扶持措施
1、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
2、帮助试点企业的有关专利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有关经济、科技计划项目及专利转化实施项目,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
3、可享受下列优惠服务:专利宣传培训及咨询;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制止假冒专利行为和提供专利法律咨询;专利信息服务;
4、提供有关专利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资料;
5、组织国内外学习、考察、交流合作、对口培训等
上城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本文来源:上城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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