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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各区专利专利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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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1.在对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由市财政再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

2.国内专利。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7000元,注册地在本市的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法人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5000元,户籍在本市的自然人或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杭创办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自然人股东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500元。

3.国际专利。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万元。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给予1万元资助,同一涉外专利最多支持两个国家或地区。

政策依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政办函〔2018〕64号、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市管〔2019〕165号

【上城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专利申请登记地址在我区的企事业、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个人,国内发明专利经授权后,每件资助2万元(含省市资助),每增加5件,追加1万元资助。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5万元,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万元,单个专利在海外各国授权后从高不重复资助。专利中介机构代理区内地址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件以上的,奖励中介机构5000元;每增加 10 件,追加5000元奖励。

政策依据:杭州市上城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扶持政策-上政办函〔2018〕61号

【下城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1.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分别给予每件资助1万元、5000元。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权每件资助5万元,其他国家或地区每件资助1万元, 每件专利限最多在两个国家的奖励申请。对企业、非企业单位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分别每件资助1000元、500元,对获植物新品种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元。自然人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2500元。

2.对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总计不超过10万元。对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增加5000元,最高20万元。对零专利企业首次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维持第4-9年度国内发明专利年费的给予当年度年费70%资助,每件最高资助2000元,每家企业年最高资助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若干科技扶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下科字〔2018〕17号

【江干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1.企业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其他单位及个人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按市级规定给予1:1配套补助(单位注册地址/个人户籍地址、知识产权获权地址均需在江干区范围,下同);给予年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单位1万元补助,每增加10件,追加补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省市专利竞争性分配资金);对国内授权的职务及非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补助,对国内授权的职务及非职务外观专利每件给予500元补助(含省市专利竞争性分配资金);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当年代理江干区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超过10件、20件、5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授权的企业发明专利区财政每件奖励1万元。对发明专利产品当年销售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给予销售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江发改〔2017〕149号、江干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江政办发〔2018〕73号

【拱墅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1万元奖励,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0.6万元奖励。企业(个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登记地在我区的个人发明专利成果产业化,经审核认定,给予个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企业的发明专利产品实现产业化,且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奖励。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凡注册在拱墅区的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当年代理的拱墅区专利申请量超过500件、1000件、1500件,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其中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50件、200件、300件,再分别追加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质量的若干意见(试行)-拱政〔2018〕1号

【西湖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对于发明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每件给予1万元的资助(不包含上级部门资助)。

政策依据:西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西科〔2019〕18 号

【滨江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1.鼓励专利申请。区内企事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每件资助2000元,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检索报告的,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资助1万元。

2. 鼓励专利授权。区内企事业单位、区内个人新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只资助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000元。获资助的单位应当依据《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3. 鼓励有效专利维持。区内企事业单位拥有4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专利年费2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6号

【萧山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属于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属于非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职务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不超过4000元。同一发明专利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政策依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着力补齐科技短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7〕54号

【余杭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下同)每件奖励 1.5 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5 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 0.25 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10 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 0.1 万元。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 5 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 1.5 万元(以上国外专利每件限定补助两个国家或地区),对于实现发明专利申请零突破的企业追加奖励 0.5 万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完成登记每件奖励 0.2 万元。以上知识产权获权奖励有效期均自授权公告日起两年内,且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和专利获权地址均需在余杭区。计算机软件登记作品可获得区级登记奖励 200 元。

政策依据:余杭区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提质创优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19〕32号

【钱塘新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对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补助;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每件资助3万元;对新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属于美日欧专利局授权的,给予每件8万元补助,其他地区给予每件5万元补助;新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5项(含)以上,给予每件1200元奖励。获资助的单位应当依据《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杭州钱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钱塘管发〔2019〕30号

【富阳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单位(个人)进行补助(奖励),其中:企事业单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3万元的补助(含省、市补助)。

政策依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4号

【临安区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对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0.4万元、0.2万元(含杭州补助)、0.1万元(含杭州补助)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企业当年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追加每件1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外发明、国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且实现产业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5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年度专利申请指数排名前20名的,且达到30分的申请专利大户企业奖励2万元,每增加20分,追加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度专利授权指数排名前10位的,且达到60分的授权专利大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增加10分,追加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政函〔2018〕29号

【桐庐县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1. 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0.15万元、0.1万元的资助。

2. 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且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减半给予资助。

政策依据:桐庐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桐科〔2018〕4号

【淳安县专利补助政策】补助内容:

企业取得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县财政每件分别补助3万元、2.1万元、0.22万元、0.1万元(以上含省市补助资金),个人专利补助减半。每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2个国家;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补助5万元。

政策依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1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