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科技项目 > 高新技术认定 > 正文

2015年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通知

五洲商务网 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围绕我省医学科技创新实际和需求,我厅在深入调研和部门会商的基础上,决定启动主要面向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创新领域的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为主动设计项目,包括免疫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肝癌诊治新技术、重要致盲性眼病治疗新技术、重大疑难心血管疾病治疗新技术、常见恶性肿瘤中医诊治技术、听力损失防治新技术、胰腺癌诊治新技术、甲状腺癌诊治新技术、重大精神障碍识别和诊治新技术、重要感染性疾病防控新技术等10个研究专题。

上述10个专题的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组织申报,要求研发与示范应用一体化设计,有创新性内容,并有明确的示范应用目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

在浙涉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临床医疗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单位在知识产权、科研信用等方面记录良好;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科技项目做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每个专题各单位限报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限制申报2015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

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项目的网络申报工作。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须将印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盖章后与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归口管理部门。

(三)申报管理

各市县科技部门、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含已授予省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负责做好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工作,在项目纸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编制项目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和备注等7栏),并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与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报送省科技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

(五)其他

项目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各归口管理部门在审核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



附件:

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