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软件产品评估的范围、条件及流程材料
资政知识产权
一、评估范围和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软件产品符合《ZRB002-2015软件产品评估规范》中的要求。
二、评估流程
软件产品评估每月5日和20日各受理一批。
1、材料准备
下载填写《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并按评估委托书中材料清单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网上预审
申请企业登录“双软评估”网上申报平台,填写软件产品评估申请,并联系审核人员审查。
3、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协会。
4、审核备案
协会对软件产品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名单报至双软评估标准互认协议机构发布平台进行备案公布。
5、制证发证
协会依据备案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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