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开展“创业创新 魅力商标”企业商标故事征文活动
五洲商务网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协会: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实施30周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中华商标协会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工商局、省商标协会决定开展“创业创新·魅力商标”浙江企业商标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创业创新·魅力商标”浙江企业商标故事征文活动,向公众传播浙江商标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内涵,展示浙江商标企业的创业风采和创新魅力,彰显浙江商标企业的信誉、操守、形象、理念。
二、征文对象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各类企业的注册商标。如具有悠久历史的商标、文化传承的商标、维权经历的商标、创业励志精神的商标、典型诚信经营的商标以及勇于拓展海外市场的商标等。
三、征文要求
商标故事征文的字数原则上限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文笔精炼流畅;题目自拟;每篇文稿首页另写3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
四、活动安排
1.征文阶段(2012年5月至8月)。根据企业自愿自主参加,工商、协会给予具体指导的原则,各市工商局、商标协会及时做好安排布置,动员组织所辖县市及各类典型企业踊跃参加撰写商标故事,认真遴选推荐优秀征文。以市为单位收集汇总后,于8月30日前将全部征文及《“创业创新·魅力商标”征文汇总表》分别以文字稿和电子稿形式报送省商标协会。各市推荐具体数量为:杭州、宁波、温州各12~15篇,台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各10~12篇,丽水、衢州、舟山各5~10篇(各市推荐数量不得低于下限)。
2.展示阶段(9月)。各地推荐的所有优秀商标故事征文统一在浙江商标网和省工商局内网上展示,并择优分批在《浙江商标》杂志上刊登。
3.评选阶段(10月以后)。届时省工商局、商标协会成立优秀商标故事编辑委员会,从各市推荐的征文中审定确认一百篇优秀征文,编印成册,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宣传。
各市要积极组织参与此次商标故事征文活动,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应确定一位活动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通讯方式)请于6月20日前报省商标协会。
联系人:吴迪,0571-88386973。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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