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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单位名单公示(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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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县(市、区)与示范乡镇(街道)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商标〔2015〕15号)规定,现将已经过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工作评价委员会专家票决确认,拟公布的2016年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企业名单位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拟公布的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单位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以实名方式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递交书面意见。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人:张南群;

联系电话:0571-89767061。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