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甬科知[2014] 15号)等文件规定,我们组织了2016年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现将复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宁波蓝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86家企业复核合格。其中宁波洋光欧利电器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带*号)有相关指标下滑等问题,需要在当地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有关工作,努力整改,充分发挥市专利示范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
二、宁波江北宇洲液压设备厂等41家企业因不符合专利示范企业要求或未参与复核等原因,取消其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