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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运用的技术激励与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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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专利数量和市场主体创新能力的快速增长,国家知识产权工作重心正在逐步转向专利运用。专利运用体现了专利制度的多元属性,表现为通过专利转让许可、商品化和产业化、质押融资等多重方式实现专利价值。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专利运用突破了专利转让许可和产业化等传统模式,专利金融、专利池、专利标准等新兴专利运用模式在市场中快速出现。对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指出,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表现出了竞争行为调节器、利益平衡及融资机制的新特征。基于市场实践的快速发展,专利运用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焦点内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中,知识产权运用被多次提及;国家部委层面,专利运用政策密集出台。然而,从专利制度技术激励的本质属性角度看,专利运用已突破专利制度的本体框架,兼具了更多市场功能。但是专利的技术激励与市场价值能否在专利制度中形成内在统一;因过强战略性专利运用而产生的强市场价值导向是否可能引发专利制度的潜在冲突?专利制度是保护和促进发明创造的基本制度,运行宗旨在于促进技术进步的同时保证社会福利增长。除法律与制度属性外,专利还具备技术和财产的功能,这也决定了其不仅可在创新前端被用于技术激励,更体现在创新后端的市场价值实现。上述两类功能同样体现在专利运用之中。



一、专利运用的技术激励

技术激励可以通过专利的转让和许可实现。专利制度的核心在激励技术创造,其对创新的激励源于在先技术。高质量的在先技术持续受到来自后续创新的外溢效应,并以垄断利润方式推进技术进步。后续发明者支付许可费用后取得在先技术使用权,借助专利转移实现对在先技术的改良。专利权人通过转让与许可收回研究开发的投入,扩展自有技术的市场影响,阻止竞争者可能的替代技术扩张。有效的专利许可使专利技术在市场中流动,实现技术溢出。不同的专利许可策略与许可规模对技术知识传播、应用存在显著影响。

技术激励也可以借助专利产业化和商品化。产业化过程需要配套技术的投入和较高的实施成本,能够实现对技术的经验积累,进而促进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上两种方式属于传统的专利运用模式,在专利制度框架下产生,得到了专利制度层面的保障。



二、专利运用的市场价值

国家专利制度运行需要承受高昂的成本,专利权人维持专利也是相当昂贵的,因此专利运用必须实现市场价值。只有专利通过市场运用取得足够收益时,才能真正转化为社会福利和财富,同时保障制度的顺畅运行。这一过程同样具备两条实现路径:

第一,通过传统制度框架内的专利转让许可以及商品化和产业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专利需要以专利交易或者以专利产品为载体获取市场利润。专利要转化为专利产品,要经过生产制造流程形成有形产品,进而通过流通过程实现其价值。将市场认同的专利技术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市场价值,是专利技术交易和产业化的主要目的,只有得到市场的认可,才能培育和拓展专利运用的空间。

第二,通过专利的战略性运用。专利与市场战略的结合衍生出战略性专利运营,包括专利联盟、专利池、专利标准、专利金融、专利集中等形式。

(1)专利联盟、专利池、专利标准是专利持有者联合制定技术规制,进行技术博弈、享有垄断市场利润的产物。在以知识共享为利益纽带的市场环境下,专利权是与其他公司进行合作的桥梁,企业更容易在竞争与知识分享体系中获得市场成功。

(2)专利金融表现为专利的资本化,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主要途径,包括专利质押、专利出资入股、专利保险等。目前,专利金融是世界范围市场实践与我国政策引导的重点内容。

(3)近年来市场中也出现通过专利集中而实现价值增值的运营模式,例如以专利诉讼为基础的运营和专利侵权风险规避等。综上,专利金融将专利作为市场融资的杠杆,专利池和专利标准实际已经成为平衡企业竞争行为的工具,多重战略性专利运用模式紧密交织,构成了市场价值实现的第二条基础途径。(本文来源:专利运用引发的制度冲突及其化解途径;作者: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