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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酒类商标申请概况及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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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酒类商标累计申请量为188700件,其中有效商标在120000件左右。



我国酒类的驰名商标由工商系统认定的共有109件,例如:贵州茅台酒及图、泸州及图、五粮液及图、绍兴黄酒、蓝色经典、枝江、西凤、双沟及图、郎酒、水井坊、张裕及图等。



酒类商标的侵权现象一直比较严重。据粗略统计,从2010年10月到今年的6月15日,全国工商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侵犯“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杏花村”、“洋河”等10个酒类驰名商标权益的案件3733件,结案3027件,罚款3130.2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16件,其中侵犯“茅台”商标权益的案件数量最多(880件),其次为“五粮液”(683件)、“杏花村”(454件)、“泸州老窖”(438件)、“洋河”(385件)。



虽然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酒类商品只有一个类似群组,看似简单,实则在审查实际中,审查人员也会在特定商品上针对不同商标进行审查。主要分三个方面:

1、白酒类的商标。白酒在我国的消费源远流长,因此也是关注度最高的酒类商标,其中不乏全国的驰名商标、省级的著名商标以及在特定地区的知名商标,对于它们的保护,也是审查人员的重点工作。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在此逐一举例说明:

如对于含“茅”的商标,除非形成特定含义,一般不准。如:



对于近似茅台注册的第3159143号图形商标的申请,也会从严掌握。如:



对于近似五粮液集团注册的第635174号图形商标的申请,也会从严掌握。如:



对于那些知名度不如茅台和五粮液等商标的品牌,但是属于有一定知名度的酒类品牌,审查人员也会从严掌握。如:



对于不属于全国知名的商标,但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酒类品牌,审查人员也会酌情从严掌握。如:



2、葡萄酒类的商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葡萄酒的消费也大幅提高。因此近年葡萄酒的商标也是关注度非常高的商标。其中也不乏全国的驰名商标,如张裕、长城、王朝等,也有一些特定地区的知名商标,如新天、敦煌等商标,对于它们的保护,也是日常审查工作的重点。为了方便大家了解,下面也逐一举例说明:

如对于含“长城”商标,除中粮外,不予注册。如:



如对于含“拉菲 ”商标,除尚杜·拉菲特罗兹施德民用公司外,不予注册。如:



3、洋酒类的商标。洋酒在东部沿海以及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尤其是各地的大城市高档餐厅,经常见到;此外,随着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洋酒的消费在我国也是不断提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在历次我国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中屡被提及,因此对于轩尼诗、芝华士、人头马等洋酒品牌,我们也要加强保护。

如对于含轩妮诗、芝华士、人头马等洋酒品牌的商标,从严掌握,不予注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