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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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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

二、商标驳回复审的意义

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正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就决定了商标局的审查员在实质审查工作不可能保证判断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说难免会出现工作上的瑕疵。特别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这种个案情况的特殊性,使申请人不可能在申请书中全面反映其申请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被驳回以后,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机关全面提供。因此,审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为了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商标法》设置了驳回复审这一道程序。

三、商标驳回的原因分析

1、有相关在先权利:有近似商标在先申请;

2、商标不具备显著性:该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表明了商品的功能、用途、特点等;

3、商标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或者具有不良影响:主要是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相关规定。

四、商标驳回复审所需的材料(材料越全对复审成功越有利)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商标驳回复审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

3、商标驳回通知书;

4、商标源构思,独特含义。

5、企业简介及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6、企业斤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7、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复印件;

8、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或复印件;

9、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10、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

五、商标驳回复审办理流程

1、签署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提供商标驳回复审所需相关证据材料;

3、由商标代理机构撰写商标驳回复审理由,整理所需提交的材料;

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60天左右下发《商标驳回复审受理通知书》;

5、审查结果6个月左右。

六、商标驳回复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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