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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计划之星火西进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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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十五"星火计划发展纲要》,实施"十五"星火西进科技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

星火西进行动是"十五"星火计划科技燎原行动之一,是提高我国西部地区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育西部地区科技支撑能力,引导西部地区农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科技行动。"十五"期间,我国将以项目为纽带,以科技示范为手段,以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立足点,以西部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坚持东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西部建设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营造有利于东部地区的技术、人才和资金向西部转移的环境;通过东西对接,培育一批西部特色产业;加强西部地区农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必要性

当前,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已全面启动,加快农民、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西部大开发,科技要先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区域经济的发展等,都需要科技来支撑。星火西进行动就是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立足西部地区特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培育西部特色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具有经济活力的企业集团。因此,该行动的实施,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促进西部地区农业科技水平和科技能力的提高等,均具有较大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三、现有工作基础

星火计划是我国第一个面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计划,自实施以来,不仅有效地促进了西部贫困地区农民温饱问题的缓解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同时,也为今后的工作创造和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此外,东部地区星火科技能力的提高和发展,亦为星火西进科技行动提供了先进适用技术和成功经验。

"九五"期间,科技部已正式批准建设了四个星火科技示范县,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从 1999年开始先后在成都、沈阳等地召开星火西进项目洽谈会,增进了东西部地区的相互了解,成为东部地区的技术、人才和资金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有效途径。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行动,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国家实行东西部对接战略,通过对接扶持西部地区的发展;此外,科技部和各有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在部分项目上对西部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这些工作都?quot;十五"星火西进行动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目标和任务

1. 目标

"十五"星火西进行动的目标是:以西部农民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不断提高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提高西部地区科技支撑能力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以项目为纽带,以科技示范为手段,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通过东西部合作等方式,初步形成有利于东西部技术和人才交流的、合理有效的科技协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通过星火西进示范县建设,培育一批西部特色产业,改善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西部地区依靠科技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2. 主要任务

(1)建设20个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市)。根据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及科技条件,选择20个有代表性的县(市)进行科技示范,培育示范县(市)的科技支撑能力,实现依靠科技致富的目标。

(2)培育支柱产业。通过技术转化和东西部合作等方式,培育具有一定优势的支柱产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3)转化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根据20个星火西进示范县的资源、经济和社会条件,筛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并加速推广转化,从而推动地方产业的发展。

(4)扶持一批星火龙头企业。结合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促进当地经济结构优化,提高农民收入。

(5)培养一批星火技术人才。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星火技术人才,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3. 发展重点

(1)开展东西部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

以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为重点,以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市)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东部地区的科技和人才优势,通过成果转让、合作开发、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促进东西部地区科技、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为西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撑。

(2)进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根据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等现状,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区域优势为前提,发展生态农业,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区域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推广以植树、种草为主要内容的植被恢复技术、水土保持技术、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和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加速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

(3)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

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先进加工技术开发为手段,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产品加工转化,扶持一批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4)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和人才培训,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脱贫致富的能力。通过星火项目的实施,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农业的整体效益。

(5)开发西部特色农业资源

立足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通过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大力开发地区特色农业资源,推广优良品种和无公害生产技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形成以特色农产品开发为主的支柱产业。



五、实施与管理

1. 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西部各县(市)人民政府,均可申报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 申报星火西进科技示范的县(市),必须按要求填写《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申报书》(见附件)、示范县建设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材料,经所在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式十份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2. 申报条件

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市)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经济与社会状况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

(2)当地政府重视科技工作,具有一定的科技管理工作基础,农民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

(3)已制定较完整的科技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应的实施方案;

(4)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具有较好的合作关系;

(5)具有较完整、健全的技术推广体系和科技管理体系;

(6)具有较完善的对外开放政策和良好的投资环境。

3. 评审与认定

科技部星火办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示范县,并授予"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称号。

"九五"期间批准建设的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经重新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本"行动"统一管理。

4. 管理

经批准的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必须严格按照《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承担星火西进科技示范的县,须在每年 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二份报送通过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报科技部星火办。 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由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或委托所在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运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符合条件的将取销称号资格。

5. 验收

科技部星火办组织专家或委托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承担示范县建设的单位进行评估和验收。通过验收的示范县(市),须在验收后 1个月内,将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科技部星火办。



六、保障措施

1、为确保星火西进行动的顺利实施,科技部将以项目形式对通过评审的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市)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省、地二级政府必须予以相应的资金匹配,其数额应不少于科技部相应项目下拨资金。

2、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和星火西进科技示范县建设的有利条件,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促进东西部技术、人才和资金交流与合作的有效机制,促进西部地区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