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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商标注册:余姚创新模式加强商标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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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坐落于宁绍平原,地处美丽富庶的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与宁波市江北区、海曙区相邻,南枕四明山,与奉化、嵊州接壤,西连上虞区,北毗慈溪市,西北于钱塘江、杭州湾中心线与海盐县交界,是长三角重要的旅游城市,是浙江省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滨海生态保护区,余姚市隶属于浙江省经济中心宁波市,具有便捷的海陆空交通和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2018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8亿元,增长7.8%,完成财政总收入15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6亿元,分别增长9.1%和7.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2982元、31019元,均增长8.5%。工业强市战略持续深化,出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意见,加大企业“两链”风险处置力度,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86.5亿元、利润82亿元,分别增长10.8%和18%。

2018年年初以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就商标“议题管理”专门发文,要求基层所针对辖区商品区域性分布特点,认真研判,各确立一至二个商标作为2018年专用权保护议题管理工作的目标,围绕“小家电”、“酒类”等六大块商品集中开展商标护权行动,取得了“累累硕果”。至今,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已查处议题管理商标侵权案38起,其中5起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总案值达44万元,罚没款金额达149万元。

首先是宣传培训,建自律机制。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全市规模企业、知名商标企业及规模农业龙头企业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负责人,开展了新《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和保护意识,以及相关行业的诚信守法意识。编制知名品牌企业商标保护名录并公布,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引导相关企业和经营户加强行业自律,并督促企业建立自律机制,不断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

其次是综合研判,建预警机制。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准入系统、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商标监测数据库及品牌指导站信息化平台等平台,将电商商标网店营销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建立起重点监管档案;同时建立预警机制,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实现对相关行业商标专用权的精确有效监管。

再次是齐心协力,建联打机制。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与代理机构和商标权利人建立联手打假制度,定期联络部分重点商标权利人(境外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建立双向的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及时通报商标保护方面的情况。通过真假鉴别实务培训、向商标所有权人取经学习、实战经验分析,提升执法人员拓展案源的敏感性与挖案能力,使得行业商标监管的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同时还强化多部门多层级执法协作机制,据统计,今年已开展“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白酒商标侵权政企联手打假专项行动6次,查办案件6件,形成了强大商标保护合力。

最后是重拳出击,建普查机制。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六大类商品区域分布特点,采取四个必查: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必查;持牌外贸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必查;消费投诉热点、安全隐患重点环节必查;重大节假、博览展会活动必查。同时确立两个重点:驰名商标及涉外商标为重点,重拳出击,一查到底,以点带面,彻查案中案,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今年已查处驰名商标侵权案件10起、涉外商标案件21起,其他侵权案件7件,其中“小家电”8起、“插头电源线”10起、“酒类”6起、“汽车配件”7起,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商标品牌的违法行为,极大抑制了区域性假冒侵权势头抬头。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