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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产业实施商标保护模式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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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产业的商标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注册商标保护

动漫产业商标保护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申请注册商标。例如,“以‘蓝猫’形象和系列产品开发著称的湖南三辰公司申请注册370多个商标,涵盖了国际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全部45类商品。”



只要动漫作品名称和动漫形象名称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注册为商标获得相关保护。一方面,若企业没有注册商标,在现实中出现他人凭借自己的独创性创造出来相似作品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企业主张著作权受到侵犯的理由就很难成立。而如果企业注册了商标,就可以以对方的商标与自己的相同或近似并且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为理由而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企业若已注册商标,在相关诉讼中,可以减轻举证责任。企业对注册为商标的动漫形象、角色名称等的归属无须再承担举证责任。而选择以著作权保护方式的话,企业首先需要对著作权的归属进行举证,其次还要对相关的动漫形象、角色名称等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行举证。



同时,将动漫形象注册为商标,可使其识别功能、广告宣传功能和保护功能大大增强,对于企业的品牌塑造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未注册商标保护

未注册商标保护主要是针对企业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为商标的一类标记进行保护。动漫企业在成立之初很难预计以后的发展状况,因此其即使提前注册商标

也难免会有疏漏,企业难免会存在一些先前没有注册为商标而后却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



依据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对于这类标记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这一条是对潜在侵权方在商标注册环节的可能侵权行为予以禁止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其他自然人、企业或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能损害动漫企业的在先权利,例如著作权、外观设计权、名称权等,同时也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动漫企业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就要求引证商标必须经过动漫企业使用

并且产生了一定影响。

2、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

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名称、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本条的保护对象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对于动漫企业而言,只有其在完成动漫作品后,进行了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并且该衍生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后,其才能禁止其他经营者使用其衍生产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



3、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依据本条,动漫企业的引证商标必须达到“驰名”的程度,才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进行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4、对于普通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依据此条,动漫企业对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的商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对于引证商标并没有作出具体要求,可以依此对动漫企业的普

通未注册商标进行保护。



由此,动漫企业的未注册商标保护主要有以上四种保护方式,这对动漫企业的商标保护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其仍存在不足之处:首先,其针对的仅是商标注册环节的保护,其只能禁止相对方对动漫企业的商标进行注册;其次,对动漫企业的商标有一定的要求,例如有一定影响、驰名或者知名等,而对于动漫企业已经使用的普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程度则比较低;再次,其对侵权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未详细规定,更未规定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稿草案已经引入“在先使用权”的规定,赋予了未注册商标在一定范围内的在先使用权,这对动漫企业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除此之外,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仍需继续完善,如具体规定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等。



动漫企业一方面难以将商标注册到穷尽,另一方面,多种类、全方位的商标注册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因此,为了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有必要完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加大对动漫产业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



(三)驰名商标保护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机制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驰名商标保护的优势在于商标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具有很强的识别能力,可以实现跨类别保护。这对于企业的知名度、产品的知名度等有很高的要求,但是,提供的保护力度也很大,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品牌的影响力。因此,动漫企业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可以选择此种保护方式。



动漫产业作为新兴的创业产业,具有深厚的市场潜力和远大的发展前景,动漫产业实施商标保护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是动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动漫企业作为权利人,应该提高商标保护意识,而我国应该完善相关商标立法,为动漫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本文来源:互联网;作者:王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