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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代理制度简述

资政知识产权 0


日本弁理士的执业资格规定

日本的专利代理人称为“弁理士”,规范专利制度的法律为《弁理士法》。原则上,要成为一名弁理士,他首先必须是日本国公民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年满20周岁),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然后通过专利律师资格考试。弁理士的执业考试有两种类型:初级考试(针对非大学毕业生)和综合考试(包括选择题、论述题、口试,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具有律师资格,或者从事专利复审、审查工作7年以上的专员免试。考试合格的人在日本弁理士会登记注册人即成为弁理士。

截至2003年,日本全国共有弁理士5671人,大约有2/3的弁理士都集中于东京执业。近年来,弁理士人数增长很快,尽管如此,工业企业仍提出许多新的需求,如增加弁理士培训项目,增加弁理士人数,解除广告发布的限制,允许弁理士与普通律师联合执业等。



日本弁理士的执业范围

弁理士的执业活动包括:代理自然人向专利委员会进行工业产权申请,准备专家意见书,准备申请文件,代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判决无效,在侵权诉讼中协助诉讼律师。以前,日本弁理士不能出庭代理专利诉讼,但2003年日本修改了《弁理士法》,根据该法第六条,对于行政诉讼,弁理士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对于专利侵权诉讼,经过特定侵权诉讼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在日本弁理士会获得附记注册的弁理士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与律师一起出庭,也可以在法院统一的情况下单独出庭。

根据《日本弁理士法》的规定,弁理士不能代理在其过去任职的法院或者专利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也不能代理其竞争对手已受理的案件。弁理士未经授权不得披露机密信息或者从事有违其行为准则的行为。一名弁理士有权拒绝提交自己手中持有的与其当事人商业活动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

日本弁理士的执业模式

绝大部分弁理士,要么是自己设立一个事务所,要么是受雇于人。专利事务所中大约3/4是一人设立的事务所,而十人以上的专利事务所只有1%。专门在公司企业供职的弁理士不多,大概只占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