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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关于2010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的申报通知

五洲商务网 0


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通知,2010年度开拓资金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须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 



2、第一批补贴项目包括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宣传材料(样本)、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补贴。



3、2010年度的第一批补贴资金只用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25日期间发生且已完成的完整项目。



4、受理时间为: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5、申报方式:已注册企业提供申报项目完整材料,由县外经贸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申报数据;没有注册的企业首先登录商务部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www.smeimdf.net),进入“企业注册”栏进行仔细注册,网上提交后打印《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上第8条要求的企业基本资料(要求用A4纸装订整齐,盖企业公章),送县外经贸局进行资格审核,待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申报。 

特别要注意:各企业在申报前要仔细核对已注册的企业资质登记表信息,特别是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银行开户信息等内容,如有变动请及时电话联系我们申请更新,不可重复注册。其中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以便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到位。 



6、各个单项主要要求提示:

1)各类认证只支持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咨询费、培训费等支出不支持,且要求能提供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

2)制作的宣传材料不少于1000份,至少具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

3)单个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予支持、现金支付的项目不予支持;

4)企业在境外发布宣传广告、注册商标,只对广告费、商标注册费用予以支持;

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费用。



7、各个单项项目申报需要材料(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1)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项目

① 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

② 中、外文证书认证证书;

③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外汇付款则应提供银行付汇水单;

④ 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

⑤ 合同、发票、证书等重要资料涉及外文的,由企业提供中文翻译。

2)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样本制作) 

① 宣传材料合同复印件及实物;

② 提供制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③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

3)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项目 

① 路牌广告提供广告照片、报刊杂志广告提供广告正本;

② 商标注册的提供注册文件及标识;

③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外汇付款则应提供银行付汇水单;

④ 合同、发票、证书等重要资料涉及外文的,由企业提供中文翻译。



8、除上述主要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的基本资料(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①企业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或外商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开户许可证

⑥台州海关注册证明书。



办理科室:玉环县外经贸局外贸科(二) (县政府斜对面 县外经贸局二楼)

主办人: 李敬 电话:87279891 传真:87221839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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