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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判决认为IP地址不等同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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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5月4日上午消息,美国伊利诺斯州地方法院法官哈罗德·贝克(Harold Baker)本周否决了版权持有者要求法院传唤疑似侵权者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权利,理由是IP地址不等同于个人。分析师认为,这或许是美国BT集体诉讼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去年仅在美国,各种版权持有者便对其所指称的10万文件分享者提起诉讼。这些诉讼旨在获取侵权者的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种信息谈判寻求达成和解,以期获得数百到数千美元不等的赔偿。律师、公众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均将这种做法比作是敲诈行为,尽管如此,此类案件每个月都层出不群。



但本周地方法院法官贝克作出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裁决,如果这一裁决被其他法官所接受,可能会成为类似集体诉讼的一大障碍。在此案中,贝克裁定加拿大成人电影公司VPR Internationale无权要求法院向与其用户IP地址连接的个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传票,理由则是IP地址不等同于个人,尤其是在“成人娱乐”案件中,这种做法可能会妨碍“公正”的法律程序。



贝克法官还以最近发生的一起色情内容传播案支持他的观点,在这起案件中,美国当局搜查了与此案无关人士的住所,因为真正的犯罪者正借道Wi-Fi连接传播色情内容。贝克以此为例,宣称VPR诉讼案中的一些被告可能与控方所诉的侵权行为无关。他在文件中写道:“侵权者既可能是VPR用户、用户的家庭成员,也可能是看过她笔记本的任何人或邻居等。”



尽管上诉逻辑适用于所有BT诉讼,但当所称指的侵权人正在分享的不是成人色情内容,此类案件会变得更加微妙。尽管这一裁决肯定不利于BT集体诉讼中的版权持有者,但其他法官是否会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得出同样的结论还有待观察。(本文来源:新浪网;作者:永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