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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不以“有限公司”结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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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香港公司别名

每个香港公司申请成立时,除了公司名称外,还可以申请一个商业名称做为别名。一个公司只能申请一个别名,该商业名称特点如下:

1、可以与公司名称一致,也可以与公司名称完全不同,可以不以limited(有限公司)字样结尾。

2、别名不具有法律效应,可无需查名,一般的都能使用.不加收任何费用,不可单独用别名开立银行帐户,并申请时间会延长一到两天。

3、申请时需于新成立公司时一并申请,如公司申请下来,则默认为该公司商务名称与公司名一致,无法后补。

4、申请别名不等于分行,如何辨别分行与别名的区别?首先,别名没有单独的BR,分行可领单独的BR,再者,别名虽然体现在公司BR上,但是,其登记证号码体现为000.而不是001或是002。

5、凡是有填写商业名称的,都要填写一个开业日期,也就是说,这种公司以后是不可以零申报的, 只有申请别名,政府默认为开业。

要注意的是别名在证书领下来前可以去掉, 重新上BR申请书, 但申请下来了就不能去掉了。

 

二、注册香港公司分行

在香港,可以在一间香港公司下设若干家分行,分行即分公司的意思,它依附于总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地位,所有的账目编入总公司,由总公司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香港公司分行的条件:注册香港公司分行必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

香港公司分行的名称:取名自由,可以以集团、控股、杂志社、出版社、协会、研究所、中心、学院、公司、促进会等字眼结尾,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结尾。分行无需查名。

香港公司分行的性质:香港公司分行的性质为非独立性的无限公司,分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

香港公司分行的经营范围:香港公司分行的经营范围须与总公司的一致或相似。

注册分行需提供的资料:香港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如在注册总公司的同时登记分行则无需提供此文件)、有限公司的董事身份证明;香港的注册地址、电话、传真。

注册香港公司分行完成后的文件:商业登记证;公司钢印、原子章、签字章各一枚

香港分行的年审:香港分行的年审时间与总公司一致。

香港分行的做帐报税:香港公司分行的报税纳入总公司以整体一并计算,按纯利润的16.5%缴纳利得税。每年申报一次,公司不盈利不交税;进出口货物免关税,烟、酒、化妆品除外;如可证明公司盈利源于海外,这些利润不须缴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