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产权 > 商标注册代理 > 正文

品牌保护每满十年千万不能忘记的一件事

资政知识产权 0


品牌创业者们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商标使用了十来年,却没有续展!

专利权著作权不同,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每十年续展一次而永远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商标局既不会直接续展,也不会临期主动通知,需要商标权利人自己注意时间节点,主动提出续展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一旦错过法律规定期限,再去重新注册该商标就费时费力,而且很大概率是注册不下来了。因为,在这个时间段(自该商标被注销-想起来去重新注册)内,别人可能已经申请了同样的商标。不要以为这概率很小,事实上,如今商标注册越来越难,每天有好多人都在盯着那些临近宽展期的老商标!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查到由于没有续展导致商标被注销,进而发生商标侵权纠纷的案件并不少。



没有及时续展的原因一般如下:1.公司人员变动,商标相关的交接工作没做好;2.负责商标相关工作的人员忘记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忘记,各种情况的忘了!

一个使用了多年的注册商标,是企业品牌的基石,关乎企业的形象乃至企业的命脉和江山。为了让您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更加牢固,不让这笔颇具价值的无形资产白白流失,资政知识产权在此提醒您:请尽快办理该商标的续展注册手续,为企业品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申请人可以选择资政知识产权作为您的代理机构,资政知识产权成立于2012年,旗下设有浙江新篇律师事务所,系一家从知识产权申请到授权,到企业项目申报,到诉讼维权保护,全方位、多角度,完整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服务供应商。

资政知识产权拥有众多成功案例,出色的申请阶段咨询及建议、流程阶段跟进及管理和授权后的维权诉讼工作,让大部分客户最终选择资政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伙伴。



商标续展所需的申请材料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商标代理委托书》

(3)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外国自然人填写护照号码,电子申请除外。

(2)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3)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不予注册复审、不予注册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申请办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