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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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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直接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未注册商标的数量非常多,主要包括两种类型:(1)具有固有显著性,可依法申请注册但商标所有人基于各种理由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商标;(2)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尚不能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声音商标、味觉商标、造型商标等。



各国法律承认并保护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由于我国对商标的保护采取的是申请注册原则,未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如使用者不享有专用权,不能够对其进行排他使用,以及因此而引发的他人恶意注册等。但是未注册商标也有某些优势,比如未注册商标的取得方式简单,处置灵活,具有试用性,有投石问路的效果等。基于此,各国法律对未注册商标均持保护态度。



我国政府保护未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通过几次修订,已逐步加强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上,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五条作为兜底条款,也规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总体看来,随着我国《商标法》的不断修订,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倾向性愈加明显,尤其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但是这种保护还是不全面的,在可操作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根据目前的行政和司法实践,保护未注册商标的一个重要途径是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未注册商标的重要保护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由此可见,只要举证证明符合上述条件,未注册商标可以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如果已注册的商标违反了这一规定,自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权,而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则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这些都明确体现了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一旦未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还将获得扩大保护。



本文来源于: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本文作者:上海大学法学院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