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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绍兴市“海外英才计划”申报领域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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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绍兴市“海外英才计划”申报领域和类别:

主要为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信息经济、节能环保、高端纺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金属制造、现代住建、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涉水治水、文化旅游、智慧城市、人文社科、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申报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到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创新、科学研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市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突出领军型人才项目、产业化成熟项目、企业(上市公司)合作项目、创投资本进入项目“四个优先”导向。



2017年绍兴市“海外英才计划”申报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才原则上须通过绍兴市各区、县(市),市直各开发区或市属部门(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注明推荐地(申报单位所在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申报人才可登录“绍兴市330海外英才网”,查看绍兴市各区、县(市)或市直各开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主导产业和人才政策,并与意向落户地进行前期联系接洽。

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开发区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地人才办(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及附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专项办。对申请直接认定人员,须对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连同申请报告一并报市专项办。市属部门(单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市专项办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市专项办全年受理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先后开展集中性评审和常态化评审。集中性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常态化评审不限定申报截止时间,常年受理申报,若申报材料达到一定数量,则通知参评人员进行现场评审。

(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汇总后,市专项办牵头组织形式审查,对申报人拥有的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人的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统一评审。形式审查通过后,市专项办发出参加现场答辩通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分专业组进行统一评审,确定符合条件入围建议人选。

(四)审批公示。建议人选经绍兴市“海外英才计划”评审委员会审议,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原则上,未落户的创新创业人才自入选名单发文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办妥相关落户手续;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应作出合理说明并申请延期,6个月内仍未落户且未作情况说明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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