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资讯 > 经济奖励政策 > 正文

杭州余杭区知识产权获权奖励注意事项

五洲商务网 0


根据《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和近日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要求,经区财政局和科技局协商,现就知识产权获权奖励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助额度



1、国内专利: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下同)每件奖励2万元(其中省3000,市5000,区12000),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25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1万元。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省市区三级奖励。(发明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省级和市级补助照常受理,省级3000元、市级2500元)



2、国外专利: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万元(以上国外专利每件限定补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3、其他知识产权:对植物新品种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完成登记每件奖励0.2万元。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完成备案每件奖励0.1万元。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受市局竞争性分配方式金额不定和发放时间长的影响,我区将对省级、市级专利补助资金进行垫付,省市区级专利补助资金将一次性发放。为了减少企业提交资料的次数,将从目前的常年受理改为集中统一受理的方式,一般半年集中受理一次(预计第一次集中受理时间在2017年3月左右),具体受理时间和所需提交的资料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以上知识产权获权奖励有效期均自授权公告日起两年内,且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和知识产权获权地址均需在余杭区,否则不予办理。



2、新政策中知识产权奖励部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以知识产权获权日期为准(已受理的材料仍按老政策执行)。知识产权获权日期在2016年10月1日前还未来办理过奖励的,请在10月31日前按照老政策前来办理,过期作废。



3、10月1日后,软件著作权补助材料(杭州市300元)暂停受理,受理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