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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怎么办?为什么要请求专利分案?分案申请的要求?

资政知识产权 0


前言

此前资政知识产权曾撰文讲述了“专利单一性”的问题,即:

什么情况下允许将多项发明创造放在一起,只申请一件专利。
在前文中,我们也进一步聊到,万一不小心把多个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发明放进同一个申请文件里面该如何处理?

此时,就涉及了专利的分案申请。本文,资政知识产权将通过英特尔公司的申请号为CN2012101610922的发明专利简单科普如何进行专利分案申请

什么是专利分案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
可见,专利分案申请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分案,即将一项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的申请。

资政知识产权简单一句话总结:

一件专利申请因为不符合单一性要求,需要拆成多项专利以满足专利授权条件。

专利分案的基本要求

首先,分案申请的类别应当与原申请的类别一致。也就是说你原申请为发明专利,分案申请的专利也得为发明专利;原申请为实用新型专利,分案申请的专利也得为实用新型专利。

我们可以看下案例专利,原申请(申请号为02126161.X)的专利类型为发明专利,分案申请的专利(申请号为:CN2012101610922)的类型也是发明专利。

其次,分案申请文本应当在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写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我们可以看下示例专利在说明书的第一段写了“本申请是申请日为1995年12月1日、申请号为02126161.X、发明名称为‘可以对复合操作数进行压缩操作的微处理器’的专利的分案申请。”即清楚写明了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名称,如此可以方便后期国知局审查人员找到原申请文本并进行核对。

再次,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就跟示例专利这样,申请人均为英特尔公司,而发明人均为A·皮莱格  Y·雅列  M·米陶尔   L·M·门纳梅尔  B·艾坦。

最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和原申请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说明书可以有不同的情况,但最终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资政知识产权建议做分案申请的时候说明书最好和原申请保持一致,一来是说明书无需修改,说明书不会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另一方面,删减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的时候很可能多删减导致分案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完整,影响专利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