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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利申请:宁波鼓励高校推行知识产权产学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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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简称甬,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世界第四大港口城市,有制订地方性法规权限的较大的市,中国大陆综合发展水平前15强中心城市,长三角五大都市圈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连续五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中国著名的院士之乡,2016年东亚文化之都。宁波人文积淀丰厚,历史文化悠久,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是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海上丝绸之路”东方始发港,其中最具宁波代表性的宁波港被国际港航界权威杂志——英国《集装箱国际》评为“世界五佳港口”。2017年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排名第六。

为大力鼓励支持在甬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科知〔2018〕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近日,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发文,启动了在甬高校知识产权课程资助项目申报。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将在宁波市的各高校申报材料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一定额度的资助。

根据宁波市“十三五”有关规划,“十三五”期间,宁波市将努力建设成为知识产权资源更加集聚、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现代化开放创新城市。当前,宁波市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规则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尤其是高端知识产权人才不足,无法很好满足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发展的需求,对宁波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以及科技创新等工作都产生不利影响。培养和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是众多宁波企业的期盼,也是顺利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的关键所在。鼓励在甬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培养广大宁波企业用得上、留得住的知识产权人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高价值专利组合的培育财政补助方式:

支持产业园区、专利优势企业组织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经评审立项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给予不超过6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围绕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结合专利布局方向,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对评审立项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类项目在重大科技专项中给予重点补助支持。(项目认定管理按照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科技专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支持通过专利运营、专利挖掘或研发等方式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对经评审列入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且能通过项目验收的,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150万元补助。补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方式,立项后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验收通过后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验收结果为结题和没有通过验收的不再拨付后续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