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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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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岁末,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裁王涛,请他谈谈十七届六中全会给我国版权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中国文化“走出去”问题和版权界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



记者: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目标,您认为,这为版权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哪些机遇?

王涛:
其实,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可以归结为三句话,第一,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第三,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六中全会提出的这些战略目标,对版权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是前所未有的。

大力发展版权产业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文化最核心的内生动力在于创意,而版权产业就是以促进和保护创意为立身之本。我觉得,即将围绕着建设文化强国这一主题出台的所有政策和措施,对推动版权产业的发展都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首先,建设文化强国,国家会把对创意、对创意者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层面。同时,建设文化强国更重要的是制度和法律层面的调试与进步,在文化强国建设过程中,中国的版权法律、法规制度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升华。这些都会给版权产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记者: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是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作为我国出版业的“航空母舰”——中国出版集团在“走出去”工程中必然有所作为,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出版集团在这方面已取得的成绩。

王涛:
作为出版行业的“国家队”,“走出去”不仅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的重要使命和政治任务,更是我们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我们要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就要同时抓好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本着这个认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所属各单位,一直高度重视“走出去”工作,把“走出去”当作集团的重要业务、重点板块来抓。层层重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推动了集团“走出去”工作有序、持续、快速发展。

自2004 年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出版总署实施“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以来,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这一政府牵头的工作。我们把“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和“中国文化著作翻译出版工程”、“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外宣选题招标”、“外向型图书采购”以及国际书展上的中国主宾国活动等项目,作为集团对外工作的重要抓手,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走出去”工作。依托政府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集团“走出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2010 年为例,集团公司以版权输出全国第一名、综合考核全国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国新办、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优秀奖第一名,成绩斐然。这些都为“十一五”规划目标完美收官和“十二五”期间持续较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2011 年的统计数据也很快就要出来了,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仍然保持着全国领先的良好态势。



记者:集团“走出去”工作成绩卓著,您总结主要经验何在?

王涛:
集团“走出去”工作能取得这些成绩,首先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和大力支持。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总结了一些经验和办法。首先,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中齐抓共管,把“走出去”作为集团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用足用好政府搭建的平台,借势给力,推动“走出去”工作;第三,制订长、中、短期目标,把“走出去”任务融合到日常生产经营之中;第四,设立专门机构,对“走出去”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对口服务;第五,扩大集团既有的品牌优势和海外渠道优势,以海外出版公司和海外发行网点为媒介,进入西方主流出版市场;第六,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文化交流活动和国际书展,扩大国际交流的深度和广度;第七,扶持与引导相结合,激励与表彰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加大“走出去”工作力度;第八,加强宏观引导和统筹设计,发挥优势、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走出去”产品质量。



记者:在“走出去”方面,中国出版集团还有一点做得特别成功,即不但要产品“走出去”,还要人“走出去”、企业“走出去”。

王涛:
是的。不但产品要“走出去”,更重要的是要让企业“走出去”。中国出版集团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海外出版发行格局,可以说本土化运营初显成效:

2010 年,集团公司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出版(东贩)公司、在英国诺丁汉成立了欧若拉出版公司、在美国纽约成立了新华书店布鲁克林分店和曼哈顿分店。这样,集团公司共有海外出版发行网点28 家,包括9 家海外出版公司、12 家海外书店、7 个分公司和代表处。网点遍布美、英、法、日、韩、澳、加、德等国家,初步形成了多语种、全球化的国际出版格局。先期建立的网点,以“本土化经营、低成本运作”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收效,新华书店纽约分店、圣地亚哥分店、新泽西分店,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逆势而上,全部实现盈利。新华书店北美网运营一年就开始盈利,并创下单日销售1.5 万美元的记录。

我觉得,唯有企业“走出去”,在当地实现商业存在,才能策划和生产出为当地读者所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并有效率和有效益地进行营销。



记者:中国文化走出去已经是个很迫切的任务。2012年和“十二五”期间,中国出版集团将切实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王涛: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的“软实力”为工作目标,根据集团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2 年重点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拓展国际交流工作。加强国际合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走出去工作真正成为下属单位的自觉行为。打造一支国际贸易专业队伍,为走出去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外向型产品线建设,确保版权输出规模国内领先,大幅度提升中国主题图书的海外吸引力。配合国家整体外交、经济发展,选择打造海外机构中的标杆企业,为集团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建立有效的海外出版发行网络。

一句话,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将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记者:作为出版人,您认为,国外同行在作品版权保护和版权贸易方面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王涛:
国外同行在作品版权保护和版权贸易方面的确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特别是他们的版权保护意识特别强、授权很严谨。版权经营和营销意识、营销手段也都很成熟。他们对分区域授权、分区域经营、立体性开发、综合营销等都已经运用的很稔熟。

我体会很深的是,国外的很多选题,在策划过程中,就把版权保护和经营融入其中。比如,哈佛商学院和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的“哈佛经管丛书”,他们系统地、全方位地开发这套书的版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经管丛书”是哈佛商学院出版集团的老品牌,针对中国读者的需求,他们从选目、书名和市场营销方面与商务印书馆进行了系统的策划。他们对营销提了很多要求,并且是长期跟踪,随时关注在目标国市场的营销业绩。而我们往往是单品种书一本书,版权一旦售出整个版权贸易工作也随之结束,缺少系列化、针对性是我们的缺点。

还有,国外同行往往找到一个理想的合作者就长期合作。商务印书馆的“牛津高阶”和“牛津中阶”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同时,这个合作过程也是共同开发的过程。这些都值得我们国内同行好好体会、借鉴。



记者:去年(2011 年)是中国“入世”十周年。当时作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官员,您参加了十年前的“入世”谈判以及近年的WTO 应诉的有关工作,请谈谈“入世”对中国版权业的影响,您最大的感想是什么?

王涛:
“ 入世”十年,我们对现代版权的管理制度、对国际公约从不了解到了解,同时依据国际规则建立了我们的著作权法律体系。从十年经验看,这个法律体系符合处于转型期我国版权产业发展的实际,极大促进了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的发展。自1905 年开始,清政府委任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引进国外法律体系与原则,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的专门法律,中国首部关于保障著作权的专门法律《大清著作权律》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于1910 年问世的。从那时起到中国入世,这近百年的时间中,除了极少数专家和专门工作人员外,绝大部分国人对现代版权保护制度和基本理念可以说连一星半点的知识都没有。在著作权法律知识的认知和普及方面,这十年超过了过去的百年,特别是,从国家领导人到普通公民都认同:没有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和版权法律体系,建设现代化国家是不可能的。

中国发展到今天,“硬件”建设方面取得了骄人的进步,差距主要在“软件”建设上,时代迫切期盼着一代新人的出现,他们是这样一代人,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人在智力创造方面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也坚定而又坚决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记者:去年(2011 年)还恰逢我国《著作权法》实施20 周年。目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作为修法专家组的成员,您对著作权法的修订有何建议?

王涛:
我国《著作权法》最大的特点是权利平衡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希望在这次修法的过程中,能够坚持这一特点。《著作权法》在作者的权利中已经规定了传播权,后来又以法规的形式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实这是同一种权利。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同一本书,出版商已经支付了相关的稿酬,当需要出版数字版的时候,书的内容也没有任何改变,却需要再取得另一种授权。我觉得从法理上是讲不通的。由于是以新的介质传播,出版商可以向作者支付新的费用这是应该的,但必须取得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既没有必要,也难以操作。中国的数字出版目前遇到的就是这个法律的“瓶颈”。权利划分得越繁琐,公众的使用越困难、越受限制。所以,我希望通过这次修法,能使权利的规范更加合理,既要有效地保护作者的权利,也要考虑到社会的合理使用。(本文来源:人物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