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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认定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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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十九条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第五年的集中认定申请期限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续。未提出申请的,原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



延续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

(二)商标实际连续使用满3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2年,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1年。市政府对现代服务业、农业等行业的注册商标使用年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四)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近3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该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满意率高;

(六)注册商标所有人有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



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认定办理程序

1、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实行自愿原则。

商标所有人认为自己的注册商标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其所在的各地方工商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自申请之日起前两年的有关证明材料。

2、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左右进行初审。

符合申请人认定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3、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交由杭州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4、杭州市著名商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论证,根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对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是否具备杭州市著名商标资格进行评审表决。

5、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杭州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确认具有杭州市著名商标资格的,予以认定并公告。

6、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调查核实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认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报刊上发布认定公告,颁发《杭州市著名商标》证书。



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申请流程图

申请--初审--评审--认定--公告



杭州市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认定时间

根据五洲商务网多年的工作经验,一般杭州市著名商标申报时间为每年7、8月份。由于杭州市著名商标所提交的材料相对复杂,建议企业一般在年初就开始进行准备工作,否则很容易造成准备匆忙,缺少或者弄错申请材料。

五洲商务网具有多年申报经验,为广大企业提供全套咨询服务,如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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