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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申请商标注册情况及其共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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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商标品牌越来越重视。商标申请人的范围也从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个人扩散到了各种主体。许多知名学校纷纷顺应时代发展,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本文将分析北京数所知名中学商标申请注册情况,希望能对各个学校保护与塑造自身品牌有所帮助。
 
一、北京知名中学分析样本选取及商标申请注册情况
 
据《中国消费者》的相关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各种知名大中小学商标抢注事件时有发生,北京知名中学商标申请注册情况浅析(上)涉及的侵权案件也层出不穷,迫使相关学校正视商标权益,维护知识产权。也有某些知名学校出于拓展业务范围,从事多种经营的目的主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北京的知名中学数量众多,社会影响力较大,蕴含的品牌价值引人关注。本文选取了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四中学、北京市十一学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二中学、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北京景山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等10所知名中学,分析其商标申请注册情况,其基本情况及商标申请情况见表一。
 
二、北京知名中学商标申请注册的共性分析
1、商标申请注册的名义趋同、年代接近
从各知名中学的商标申请情况来看,除了以北师大附属实验、附中、二附为代表的“师大系”没有申请注册商标以外,各知名中学都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各知名中学的商标申请基本都是以学校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如“某某中学”。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名义虽然是清华附中,但根据相关商标档案,该申请是经过清华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授权并同意清华附中使用该商标的。清华附中虽隶属于清华大学,但仍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由上级出具书面的许可与授权,反映出清华大学对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的重视与严谨。为商标局对某些涉及敏感词汇(清华)的审查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与参考,值得借鉴与学习。而各个知名中学的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也相对接近,基本都是从2000年以后提出申请。这与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进程相吻合。提出商标申请的各知名中学,成立最早的可以追溯到清代,最晚的是1960年,申请商标的时段却都是近十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开放,教育的社会化、市场化趋势愈加明显,各个知名学校的商标品牌意识开始觉醒,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将金字招牌变为“货真价实”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商标品牌成为众多学校的共同选择。这既是各个学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预防性行为,又是其拓展教育业务多元发展的重要开拓性行动。
 
 
2、商标申请注册的要素类型较为近似
各知名中学的商标申请注册要素类型涵盖了中文、英文、图形等《商标法》规定的要素类型,目前尚未有中学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各知名中学大都经历了较长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建设发展较为规范,基本都具有能代表自身特点的学校简称、校训、校徽乃至吉祥物等。各中学普遍以全称、简称、校徽等作为商标要素进行注册。
从商标的可识别性、显著性等要求来看,各学校的全称、简称、校徽等基本都满足条件,下面举例说明各知名中学申请注册的商标要素类型: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申请注册的抽象“人字”图形商标(图一);“任达”文字商标(图二);中文简称“人大附中”文字商标(图三);“华实”文字商标(图四);以人大附中校徽申请的图形及文字组合商标(图五);以人大附中网校及英文申请的组合商标(图六);以人大附中特色班“早培班”申请的文字及组合商标(图七、图八)。
北京市第四中学以全称申请的“北京市第四中学”文字商标(图九);以校徽申请的图形商标(图十);北京市十一学校申请的“十一”文字商标(图十一);“北京十一学校”文字商标(图十二);以英文简称“BNDS”申请的英文商标(图十三);以校徽申请的图形商标(图十四), 其他几所中学申请的部分商标(图十五—二十)。
 
 
3、商标申请注册的类别较为集中
各知名中学申请的商标类别涉及13个大类的商品及服务项目,其中较为集中类别有5个大类,包括3个服务类别和2个商品类别,具体情况见图二十一。各知名中学都是以初高中教育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学校,业务开展都以教育及相关内容为核心。这在商标申请注册的类别有较为明显的特征。所有已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的7所学校都在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等)服务项目申请注册商标。第41类服务项目下分为7个小项,大都与教育紧密相关,是各学校注册的核心类别和必选类别。以北京市第二中学为例,该校在4101-4105五个小项中申请注册了“学校(教育);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安排和组织学术讨论会;出借书籍的图书馆;书籍出版;摄影;娱乐;安排和组织会议;体育野营服务”等服务内容。另外2个服务类别分别是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等),反映出学校除了教育主业之外,也在广告、商业、科技、设计等方面拓展业务范围。一般来说,普通的中学很少有涉及到商品业务范围的,因此值得说明一下图二十一中包含的2个商品类别,即第9类(计算机、电子仪器装置等)、第16类(纸张印刷品、出版物、文具等)。这反映了目前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趋势,原本从事较为单一的教育服务的中学也有转变为商品提供商的可能。计算机及电子信息设备已经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学习与生活,印刷品、文具等与教育也紧密相连,在相关类别申请注册商标也可看成是学校教育主业的自然延伸,也就很好理解了。
 
4、商标申请注册存在的问题较为普遍
与社会上的其他申请人一样,各知名中学在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不会都是一帆风顺的,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比较普遍的就是商标因各种原因被驳回或部分驳回,包括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被驳回,因涉及《商标法》中的禁用条款被驳回等,下面举例说明各知名中学在商标申请注册中被驳回的几种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学在第20类商品上申请文字及图形商标(图十七),商标局以该商标图形部分与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某图形商标近似;与湖北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某商标近似为由驳回。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在第25类商品上申请“仁达”文字商标,商标局以该商标与福建省某服装厂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仁达”商标近似为由部分驳回此商标。
北京市第四中学在第41类服务项目上申请“北京四中”文字商标,商标局以该商标用于“文娱活动”服务项目上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为由部分驳回此商标。
北京市十一学校在第41类服务项目上申请“北京十一学校”文字商标,商标局以该文字用作商标与申请人名义不符,易使消费者误认,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在第44类服务项目上申请“十一”文字商标,商标局以“十一”是国家法定假日,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误认为由驳回;在第41类服务项目上申请图形商标(图十四),商标局以该商标文字部分与可口可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目上已注册的图形商标近似,且“十一”是国庆纪念日,作为商标易引起不良影响为由驳回。
 
5、商标申请注册的发展趋势较为明确
从北京十所知名中学的商标申请注册情况来看,有7所已经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其中6所已经获得了注册,涉及商标超过70个,涉及类别达到13个大类,注册商标已经逐步成为各个学校的共识。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发生的针对各类学校的商标抢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很多权益受损的学校为了夺回自己的商标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据媒体报道,2012年北京市东城区教委成立了“教育品牌保护办公室”,协调组织辖区内百余所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集体注册教育服务商标。这都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经逐渐觉醒,注册维权行动逐步从单个学校的个体行为向有组织的集体行为发展。而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范围,也已经从基本的教育、培训等服务项目,向相关的上下游关联业务范围扩展,北京有的学校甚至已经推出了拥有自己商标品牌的商品,多个北京的知名中学都在售卖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公仔”、“毕业熊”等,都受到广泛欢迎。虽然学界对于各学校的校名等要素的“商标化”仍有不同的声音,但是在商标申请注册的实践中已经没有争议。而且正如上文中对各知名中学申请注册的商标要素类型的举例说明,各学校的商标申请已经从学校全称、简称等扩展到了更大的范围,包括举办的培训学校、特色班级等等。(作者单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文:北京知名中学商标申请注册情况浅析;作者:温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