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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办理专利和软件资助金额及所需材料

资政知识产权 0


一、申请范围

1、以企业名义申请的专利有杭州市、余杭区两级补助,所需材料见表1和表2,补助金额见表4;

2、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只有杭州市一级补助,所需材料见表1,补助金额见表4;

3、软著只有杭州市一级补助,所需材料见表3,补助金额见表4;

4、注册地为钱江开发区的企业: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授权专利只能申请杭州市一级补助,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授权专利可以同时申请杭州市、余杭区两级补助。

二、专利和软著资助有效期

1、杭州市专利资助:授权公告日起1年内办理资助有效。

2、余杭区专利资助:授权公告日起2年内办理资助有效。

3、软著资助:授权公告日起1年内办理资助有效。

三、补助材料申请须知

请各企业按照专利补助申请表申请表→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好再拿过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写“与原件一致”,同时携带证书原件,收据上写明开户银行和帐号。

四、申请杭州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须知

1、授权日在2015年10月1日之前的按原办法补助(实用:1000元、外观500元),补助材料不变;

2、授权日在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申请表上补助金额项不用填,收据不用开,其他补助材料不变(按新政策,授权日在10月1日后的市级补助采取因素分配法,故补助金额不定);

3、同时有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之后的,请分两张表格填写,填写事项参照上述两项内容。授权公告日起1年内办理资助有效。

五、申请余杭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须知

申请余杭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补助仍按老政策执行,实用新型按1500元/件,外观设计1000元/件进行补助。

六、办理国外专利补助须知

1、申请国外专利前,企业请先到知识产权科进行备案,备案表格在“余杭科技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关于对拟申请区政府奖励的国外专利进行申请前审查备案的通知 》”进行下载,携带备案表、上年度完税证明(前往国税、地税开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前往知识产权科进行备案。

2、专利授权后,请先前往杭州市科委递交杭州市国外专利补助材料,待市局办理完毕后再将区级国外专利补助材料递交至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

3、杭州市对授权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以后的国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再补助,余杭区对授权日期为2016年5月1日以后的国外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