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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益处 无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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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专利制度,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增强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在使用、销售、进口时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中国还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因此,专利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是一种国家用法律形式赋予专利权人的对其发明创​造拥有的独占权利,一种垄断市场的权利,一种维护其市场份额的法律手段,一种获取经济​利益的商业手段。专利权人可以利用这种权利,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中保持有利的地位,同时​促进企业的科技进步。作为专利权人的义务,他必须在专利文件中对其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阅读专利文件能够实现该发明创​造,使得公众得以在该发明创造的基础之上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从而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能​力,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专利具有商业价值,行使专利权的主要目的就是利用专利的商业价值,取得一定的商业利益。专利对企业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份额​    

在通常情况下,不同的企业可以在同一个市场上销售相同的产品。如果不存在针对某一产品的专利,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合法地制造、销售该产品,他人不得干涉。而有了专利,情形就不同了。专利权人可以阻止他的竞争对手在同一市场上销售该专利产品,要求竞争对手停止销售行为、赔偿因竞争对手销售其专利产品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专利权人也可以就竞争对手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当然也可以选择和解的途径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    

二、保护企业对技术的投资​    

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以此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这一过程,必然会带来对技术的投资。企业当然希望其对技术的投资能够得到回报,技术成果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所有的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由企业投资产生的新技术,就不会有人愿意承担开发新技术的费用了。​专利权的独占性,决定了专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专利技术的无偿使用,从而保护了企业对技术的投资,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对技术的投入,在提高企业的技术竞争能力的同时,推动了国家的科技进步。​    

三、利用专利进行技术贸易​    

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在企业之间流动。同样,专利也是一种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专利权人为了收回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并且取得更大的收益,希望有一种途径能够让他人实施其专利,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由他人实施其专利可能会比专利权人自己实施更为经济,专利权人可以由此得到更大的利益。此外,没有能力开发或者未能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有时也希望能够将他人的专利技术应用到本企业的产品上。这便为专利贸易提供了基础。专利权人通过同他人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或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专利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获得期望的收人。

​四、拥有对所开发技术的合法垄断 ​

如果某一项新技术存在可以利用、可以对其进行贸易的可能性,企业希望将来从该技术获得收益;如果某一项新技术具有开拓性,企业目前由于某种原因不希望实施该项新技术,而期待将来再实施;如果企业认为某一项新技术对企业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不希望他人使用该项技术,也不希望将来通过诉讼、和解、专利转让或者专利许可的方式从该项技术得到收益,则可以对该技术申请专利,利用专利权赋予的独占权利,阻止任何人在专利保护期内的任何时候未经其许可使用该专利,形成对其所开发技术的合法垄断。​    

五、提高企业的谈判地位​    

获得专利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独自实施专利、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或者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当企业的发展需要他人的专利技术、希望他人许可自己实施其专利时,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专利,在专利许可谈判中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当企业预计到可能会被其竞争对手控告专利侵权时,可以利用自己的专利作为筹码,争取与该竞争对手达成专利的交叉许可协议,利用自己的专利同竞争对手进行专利贸易,以减少诉讼的可能性,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当已经被控告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时,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专利作为筹码,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寻求与原告的和解,从而降低诉讼成本。​    

六、激发企业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专利制度的目的之一是鼓励发明创造。通过专利权的保护作用,企业可以获得更佳的经济效益,并用所得的部分收入奖励对发明创造作出贡献的发明人,鼓励他们积极从事于发明创造,激发企业职工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多的新技术、更多的专利,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经常被企业问到这个问题:“目前国内制假售假的很多,维权成本高昂,申请专利有什么用呢?”这样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专利的基本功能上,实际上,专利早已成了国外企业重要的营销手段。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真正具有原创意义上的革命性专利已经非常稀少了,绝大部分专利都是对现有技术的少许改进。精明的商人充分利用专利制度,赋予专利更多的功能。​    

1.抢先

抢先——专利法规定对专利保护实行先申请原则,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因此,企业的发明创造要先申请专利。​    

2.广告

广告——有时,申请专利的主要目的不在专利保护,而是为了广告宣传,例如,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产品,我厂首创”以起促销作用。还有人申请专利是为了转让技术,专利文献就成了其最好的技术转让广告。企业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对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企业产品时,会觉得该产品获准专利授权是非常好的产品,从而对企业的好感倍增,企业产品顺畅的销路在这一刻打下了基础。​    

3.防卫​    

防卫——是通过申请专利防止他人盗用自己的产品和方法申请专利,然后反过来诬告自己"侵权";二是在专利文献上将发明内容公开,通过公开专利申请的内容来防止他人抢先申请专利反过来告自己。​    

4.垄断​    

垄断——许多企业事情申请专利不是为了转让技术,而是为了垄断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产品和方法的权利。​    

5.抑制​    

抑制——有些企业申请专利时估计到取得专利权后在告他人侵权时,有可能被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而难以告倒竞争对手,但其申请专利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打专利官司抑制和消耗对手的精力,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    

6.储备​    

储备——有时申请专利,并不是急于将该专利技术开发成产品投放市场,而是储备技术,待前一代产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时,再推出第二代产品。​    7.索赔​    索赔——有些企业申请专利不是为了垄断生产、使用权,也不是为了转让技术,而是为了有朝一日通过打官司获得巨额索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