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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与商标之间的关系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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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字号同具有标明商品及服务来源或者经营主体的识别作用,都是属于标记类的知识产权,跟商业又有密切关系,所以无论从保护方面还是从自身性质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时这两者之间又有区别,对于区别方面,如果不加以注意,就容易造成冲突。



在实际应用当中,商标、字号经常在一起使用,这就为发生冲突创造了客观条件。在我国,商标与字号的冲突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标与字号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条件下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价值。企业为了争夺市场、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使商标与字号冲突也越演越烈。使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与字号相同、近似,“攀附”、“搭车”、“撞车”的现象屡屡发生,让公众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侵占或损害他人商誉,已成为市场秩序中的公害,这也使得一些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企业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由于我国立法缺乏对字号的有效保护,以及字号核准主体和核准程序的分离等相关规定,导致商标与字号的冲突扰乱市场秩序问题越来越显著。目前,我国关于处理此类纠纷案件的规定多散见于各部门法律法规中,且不够细致。行政执法及司法部门对同类案件处理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就目前的立法状况来看,亦不能有效地预防及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本文来源:互联网;作者:周利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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